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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邮递物品今起开征关税 起征点50元以上
发布时间:2010-9-1 0:00:00 发布人:世纪星网络

  海关总署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的新规9月1日起正式实施,新规取消过去对个人邮递物品的免税额,并且对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,对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。

  此外,公告还对个人邮递物品做出价值限制,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、澳、台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;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。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,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

  业内人士认为,海外代购受本次关税调整的冲击较大,未来海外代购的出路可能有两个∶一是把原来从日韩、欧美代购的产品换作港货;一是依然从日韩、欧美进货,但是需要在香港中转,再送往内地。而类似空姐、导游等“真人代购”或将成为新政的受益者。

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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